電動車時代網訊,據深圳市交警局統計,近6年來發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占18.29%;在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占37.64%,其中死者9成以上是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
深圳電動自行車限行怎么限 政協委員有話說
但由于缺乏對涉摩涉電車輛的生產和銷售等源頭環節的有效管控機制,電動車越查越多——交警局2013、2014年每年平均查扣摩托車和電動車40萬輛,但2014年至今,全深圳市電動自行車銷售、修理門店總量翻了一倍,目前已有900多家。
但限行怎么限,委員們有話說。在今年召開的省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薛輝委員提出電動自行車是老百姓便捷的代步工具,不應該封禁,建議深圳市合理解決電動自行車使用問題。深圳市政協委員蔣雷提出,在公交配套不完善的情況下,不能一刀切:“對于超標電動車、非法營運電動車,應該嚴厲打擊,而對于有正常出行需求的,遵守交通規則的,應該‘松綁’,允許他們上路。但要加強監管,比如和機動車一樣上牌,實施違法扣分等。”
深圳市公安局等部門對于省政協委員的提議表示目前深圳不適合發展電動自行車,主要原因是許多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商未按國家標準生產車輛,八成以上電動自行車設計時速、整車重量超出國家標準,輕騎化、摩托化現象日趨嚴重,且缺少外部防護設施,安全性能差,沒有相應的保險保障,且使用者多為外來務工人員,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無能力賠償受害者損失,容易誘發社會矛盾。近年來深圳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
有些外來人員由于工作得不到保障,基于生活壓力,從事“涉電”非法營運活動。同時,在最影響公眾安全感的前五類問題——交通事故、搶奪、搶劫、扒竊、詐騙中不少涉及電動自行車,治安刑事案件中占較大比重。
深圳已通過立法手段限制電動自行車行駛,截至目前,福田口岸等19個重點片區及484條道路實施“限電”或“禁電”,原特區內86%的主次干道和原特區外的中心城區道路均已實施限行措施。這是市公安局等部門近期對省政協委員的答復。
來源:http://www.evtimes.cn/html/201509/61158.html
對涉及民生的電動自行車已采取備案管理措施。目前,深圳特殊行業電動自行車經統一載物托架和車身顏色、納入規范管理后,允許在限行道路通行。特殊行業車輛分為三類:
第一類為黃色,包括燃氣、水務、電信和天威視訊的搶修以及電梯、空調維修;
第二類為綠色,包括郵政、報刊投遞;
第三類為天藍色,包括快遞、送桶裝水、送瓶裝氣和送鮮奶行業。截至目前,申報備案的特殊行業車輛總數為38060輛。
深圳公安部門表示,深圳道路資源緊缺,且“涉電”治安刑事案件及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對社會環境形成一定的安全隱患,“限電”工作仍然是當前深圳交通管理重點工作之一。
電動自行車限行到底是不是治理電動車交通的最好方法呢,大家看法各不相同,最重要的一點一定要順應民意,不能侵犯到消費者權利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