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11時許,在鄭州市南四環和老107國道交叉口西北角,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大貨車由東向北拐彎時,將途經此處的一輛電動自行車卷入左側后車輪下,騎車的女子當場被碾死,車上未滿2歲的孩子受傷嚴重。
小女孩在緊急送往重癥監護室后,因手術需要家屬簽字,而逝者未留下手機和身份證件,加上電動自行車沒有任何備案信息,根本聯系不上家屬。 處理事故的鄭州交警部門只好通過當地媒體以及微博、微信,開始“全城尋找女孩家人”。
這起惡性交通事故再次把電動自行車推上了風口浪尖。“又是電動自行車,又是一起帶血的交通事故。”網友“小寧寧”說,鄭州今年發生的交通事故,涉及電動自行車的占了絕大多數,它已成為貨真價實的“馬路殺手”。
據了解,鄭州的電動自行車數量保守估計也在200萬輛以上,而現有的管理方式在事故追責上存在難題。由于按照機動車速度行駛,卻只能被作為非機動車屬性進行管理,很多人不按交通規則行駛,使得電動自行車已成為鄭州市名副其實的“馬路殺手”:全市8成以上城區內交通違法事故都與電動自行車有關。
依照國家發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速度不超過20千米/小時,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具有電動、腳踏兩用功能,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不超過240W。
然而記者在走訪中發現,電動自行車超標超速現象非常普遍,不少企業和商戶都想方設法非法偷改、提高、加大功率,有的電動車時速甚至達到80公里。讓頒布了15年之久的規定淪為“一紙空文”。
“現在城市面積這么大,如果按照國家標準,一小時跑20公里,誰會買啊?現在市面上都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鄭州一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告訴記者,為了迎合市場的需求,生產商都會更改電動自行車的設計標準和車速裝置。
不僅僅是改裝問題,近年來電動自行車普遍存在闖機動車道、隨意闖紅燈、車速過快等行為,同樣嚴重威脅著道路交通安全。
據鄭州市警方統計,目前鄭州全市每天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量的80%左右。
而面對新的“馬路殺手”,現有的管理方式在事故追責上更是存在難題。交警以非機動車的屬性來管理—處以20元~50元的處罰。
業內專家指出,在城市道路容易擁堵的現狀下,電動自行車的靈活便捷,一方面有著機動車的速度,另一方面卻和非機動車一樣不用上牌,按照非機動車屬性管理,這樣的電動自行車能不事故頻發么?
5月21日,記者跟隨鄭州交巡警五大隊交警在街頭制止電動自行車違章行為,讓人感到尷尬的是,面對交警的教育,大部分違章者并不領情。
“被攔下后,電動車主都會以各種理由為違章行為辯護,作為交警,在批評教育后只得放行。更有甚者,面對交警示意停車的手勢毫不理會,直接闖崗。”記者在鄭州市交巡警五大隊采訪時發現,對于如何治理電動自行車違章,交警們紛紛表示力不從心,被采訪的數位執勤交警,每人都有被闖崗電動自行車撞傷的經歷。
早在2009年4月底,鄭州市政府法制局召開座談會,就《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并稱審議后的管理辦法有望于年內出臺,但之后再無下文。
2011年,河南省公安廳曾發布消息稱,已會同多個部門起草《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產管理、市場準入、登記管理、路面管理等進行規范,但之后同樣沒有下文。
2012年9月底,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就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舉行專題詢問。省公安廳副廳長王德周表示,已開始醞釀出臺相關管理辦法,草稿已經提交有關部門審議。
然而時至今日,有關電動自行車立法或相關的管理辦法,依然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對此,河南省電動自行車商會一位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說,電動車數量過于龐大,管理工作量大,沒有哪個部門愿意接手。更重要的是,“吃力不討好”。“汽車上牌,一個牌子多少錢?電動車上牌,多少錢?油水太少,誰會賣勁兒推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