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立法聽證會,擬立法加強對超速、超大電動自行車實行規范管理。
成都是個電動車用戶的集中地,據成都市政府法制辦給出的數據顯示,目前成都擁有400多萬輛電動自行車。但電動車在給市民帶來便捷的同時,也給交通帶來了極大的交通壓力,另一項數據則顯示,2011年至2013年,全市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總共接近三萬件,且呈現出逐年上升趨勢。
因此,在這樣的一個語境下,加之電動車《新國標》的推出,成都加強電動車的管理,可以說是有著緊迫的現實意義和必要性。但這樣一項牽涉著數萬名電動車主切身利益的新規,施行起來恐怕還需遵循以下三個原則:
一是不過度增加民眾負擔和社會成本。此次聽證會中,其中一項是規定電動車車主三年內必須上牌,而電動車主需考取駕照的傳聞也時有發生。通過上牌和駕考,規范電動車駕駛的作用無可厚非,但畢竟電動車車主多為收入中等或偏下的人群,能否從公共交通收費里面專門劃出一筆開支,盡量降低車主上牌和考駕照的成本,從而增加政策的公益性?這應是首先要考慮的。
二是加強立法更需強化執法。此次《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立法目的之一,便是要強化電動車的安全管理,但是“立法易、執法難”一直都是老大難。以摩托車安全管理為例,法規中也有詳細的相關規定,但卻始終執行不到位。譬如說騎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會被扣一分,但是我們似乎在日常生活中卻經常看到不帶頭盔的騎行者,違法成本很低。因此,在電動車管理新規出來的時候,必須讓執法制度化長期化,不能讓新規定成了“看上去很美”的一紙空文。
三是要結合成都實際。電動車《新國標》是否符合成都實際,是本次聽證會的關注焦點之一,也是民間的討論熱點。《新國標》里面有規定電動車時速不能超過20公里,但是成都的地形是平原,周邊不少的路段也比較順暢,時速等細節是否照搬《新國標》,都需要細細斟酌。反觀國外,在美國針對電動車是否需要考駕照,每個洲也都結合本洲實際,有自己不同的規定。
總之,此次成都電動車立法,采取公開透明的聽證會,是尊重民意之舉。但因其牽涉到數萬戶家庭的切身利益,主觀部門還需慎之又慎,多傾聽民意,最終把政策善意都能真正的散發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