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局在流通領域對標稱江蘇、天津、上海3個省、直轄市15家企業生產的15個批次電動自行車開展質量監測。結果顯示,3批次電動自行車質量不合格。
據了解,本次抽檢依據相關標準,重點檢測了最高車速、制動性能、車架/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整車質量、把立管靜負荷等10項指標。結果顯示,天津市天本天虹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生產的天津·天本電動自行車車架/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整車質量、把立管靜負荷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指標不合格;天津奔達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BENDA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整車質量、把立管靜負荷指標不合格;上海大天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大天(DAT)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及整車質量指標不合格。
本次監測發現的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工商部門已責令受檢經銷單位停止銷售,并依法進行了處理。消費者如發現經營者繼續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的,請撥打12315進行舉報,工商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