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在前期完成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正在開展的道路交通環境“百日會戰”專項整治工作,將集中警力、時間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整治。
據介紹,從明日(2月1日起)起至2月29日,昆明交警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我市主城區的東風東路、人民東路、拓東路、環城東路、人民西路、東風西路、龍泉路、一二·一大街、金碧路、西園路、環城南路、西昌路、人民西路、滇緬大道、彩云北路、金馬路、白龍路、北京路、霖雨路、灃源路、滇池路、廣福路、前興路、日新路、民航路、廣福路、海源南路、興苑路、彩云北路、廣福路、二環快速系統31條道路的部分路口、路段設置卡點,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時段集中警力開展清查違法電動自行車專項行動,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越線停車、違反交通信號燈信號、逆向行駛、違反載物規定、違法載人、違禁駛入二環快速系統以及未按規定辦理登記落戶、未懸掛號牌上路行駛、未隨身攜帶行駛證、無法提供車輛合法來歷證明等違法行為,同時兼顧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
整治期間,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當事人無法提供電動自行車合法來歷證明的,將依法扣留車輛。
同時,昆明交警溫馨提示,電動自行車未辦理注冊登記,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區域道路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