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于電動自行車如何管理的爭論因為“電摩新國標”出現了一個高峰,而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南寧市針對電動自行車的地方管理法規也相繼出臺:超標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2010年1月1日起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要納入登記注冊。電動自行車何去何從?南寧40萬輛此類車輛在新規出臺背景下正面臨一場民生大考。
兩項地方新規指向電動自行車
2002年7月,南寧市公安局曾發布《關于快速環道和快速環道以內道路交通管理通告》,其中第十四條明確規定:“禁止電動自行車(助力車)在快速環道以內所有道路行駛。”然而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在南寧市的發展猶如星火燎原,期間還發生了多起市民狀告交警部門行政處罰不當事件,南寧市所謂的“禁行”規定實際上成了一紙空文。
國家關于電動自行車的國標暫緩執行,這讓不少打算購買電動車的市民持觀望狀態。2009年12月23日,記者在南昌市一些電動車專賣店發現,專賣店生意冷清。
時至今日,隨著電動車走進千家萬戶,南寧的電動車銷售商已達200多家,競爭相當激烈。交通管理部門估計,目前南寧市電動車的保有量已經達到了40多萬輛,其中九成均超過國家標準。電動車超標、無序上路帶來了一系列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占道行駛、違法變更車道、逆向行駛、搶行、闖紅燈等等,讓管理部門越發感到“剎車”的迫切需要。此外由于目前對電動車尚未實行注冊登記管理,加上其自身防盜功能差,電動車已經成為犯罪分子盜竊作案的重點目標。
今年4月開始,南寧市發布《關于開展整治超標助力自行車專項行動的通告》,對超標電動車進行新一輪大規模整頓。根據國家標準,無論是電動自行車或者汽油機助力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公里/小時,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千克。并且,電動自行車的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不大于240瓦;汽油機助力自行車規定的汽缸工作容積應不大于30毫升,還應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凡是超出了上述標準要求的各類助力自行車,都屬于整治范圍內的“超標助力自行車”,從2009年5月1日起禁止上路并應接受限速、減重等整改。
今年11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經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也將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實施。盡管這部《條例》允許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但前提是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據了解,有關方面法律法規出臺的主要依據,就是爭議頗大的1999年出臺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經過10多年的飛速發展,如今的電動自行車早已今非昔比,并屢屢突破標準。
南寧市有關部門在2006年曾組織過一次對本市91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家的調查,結果發現在售的15種廠牌型號的電動自行車沒有一款完全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的標準,電動車“摩托車化”的趨勢非常明顯。
南寧市中華路是電動自行車商家十分集中的地方,幾十家店鋪沿街分布,店中各式各樣、不同品牌的車輛令人眼花繚亂。但記者采訪發現,擺賣的絕大多數自行車已屬“超標”之列,普通電動車動輒重量在四五十公斤,而速度則可提高到30公里以上。
“如果按照新的國家標準,路上開的和店里擺的絕大部分都是超標電動自行車。”某品牌銷售店負責人余靜波介紹說,“鉛酸電池越做越大,一般都在15公斤以上;限速的兩根線一拔,速度馬上可以提高到每小時30公里以上。”
對于南寧市新規定的出臺,交警部門的解釋是:超標電動自行車速度過快就難保安全,如果重量過大在車輛制動安全上也存在很大隱患。據統計,2007年南寧市涉及電動車的交通傷亡事故立案115起,死亡28人,受傷119人。今年1月至9月份,南寧市共立案電動車交通事故118起,死亡25人,受傷139人。另外,雖然電動自行車被盜事件越來越多,由于缺乏登記管理絕大多數都無法破案,即使破了案也找不到失主。
南寧市民梁文靜在上班途中就曾親眼目睹驚魂時刻:穿行在汽車夾縫里的電動自行車被磕碰沖撞,甚至有一次一名騎車的女大學生被撞后當場死亡。“電動自行車竄來竄去讓人厭煩。我們也不是說反對電動自行車,只是認為應該加強管理。”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費昌明介紹,允許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路,是因為它具有環保、節能、經濟的優點,符合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通過登記,可以防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民意調查也顯示,90%的群眾贊同電動自行車上路,允許電動自行車上路也是立法“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
電動自行車管理須以民生為出發點
當前電動自行車成為讓許多城市棘手的管理難題,日益增多的電動車對城市交通形成較大壓力。雖然《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允許符合標準、經過注冊登記的車輛上路行駛,地方法規似乎為電動自行車逐漸開出了口子。對此,數量龐大的電動自行車一族雖感欣慰,但也不乏擔憂。
由于目前絕大部分電動自行車均超標,廣大市民普遍認為“一刀切”禁止上路牽涉面極大,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市民梁文靜表示,僅按照30多萬輛超標電動車粗略估算,南寧市這一輪整頓行動將牽涉到數十萬個家庭的生活。她建議,相關部門應采取漸進的辦法處理,既達到規范管理的效果,又能把對市民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對此,記者從南寧市政府了解到,通過一邊整改一邊聽取民聲,南寧市不斷完善整頓措施,提出將整改緩沖期限延長到2010年5月底,即在此之前超標車輛允許繼續上路,同時市財政為市民電動自行車整改費用提供財政補貼。
其次,盡管電動自行車大部分屬于“超標準”產品,但群眾并不是“超標準”的直接責任者,相關部門必須承擔責任,應對超標電動車加強源頭管理和長效管理。廣西社科院社會學者羅國榮認為,長期以來各部門對電動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管理方面相互脫節,造成一方面頒布了相關標準,另一方面這一標準普遍得不到執行。致使眾多廠家獲得生產許可證,大量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但有產品合格證的電動車。這種情況下相關部門不能以“加強管理”的名義,將市民合法購買的電動車宣布為“非法”,有關方面應對生產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源頭進行徹底整頓才是根本。
此外,一些市民也表達了對現行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技術標準和新辦法能否真正貫徹執行的懷疑。市民楊萬正的觀點很有代表性:“本來很多人買電動自行車就是為了更方便、更快捷,現在的標準時速才20公里,說實話騎自行車都可以超過這個速度,這個標準太落后了,應該盡快修改。”對于如何判斷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是否超標,南寧市一交警解釋,一般也只能通過運動的參照物來判斷上路的電動車速度;同時也有望借助質監部門提供的全市符合標準的電動車目錄,必要時會根據目錄來對照執法。但面對每天來往穿梭的自行車、摩托車流,在交警人手有限的情況下,這種辦法的實際效果如何還有待觀察。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