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助動車僅僅是一個非規范的稱謂,沒有明確的定義,通常指那些體積比摩托車小、比電動車大的二輪車輛。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使用內燃機,排量大于50毫升的為摩托車,排量不大于50毫升的為輕便摩托車,兩者均屬于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者應當依法取得駕駛證。筆者對一些賣家所謂的“助動車”性能調查后發現,它們的排量一般都在45毫升至49.9毫升之間,應屬輕便摩托車。
筆者通過電話咨詢各縣(市)區交警部門后了解到,輕便摩托車不僅在市中心行駛受限,而且其上牌也有嚴格的要求,交警部門有專門的目錄,只有在該目錄內品牌、型號的輕便摩托車才被允許上牌,上牌審核時,車主還需提供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等資料。
為避免消費者對輕便摩托車上牌的疑問,部分不法商家用“助動車”這樣含糊的表達,來逃避關于車輛上牌、考駕照等要求。當筆者問起上牌事宜時,一名營業員只是以一句“助動車上什么牌?”輕描淡寫地回避。
經銷商:我是合法經營
對于王先生車輛被收繳一事,筆者采訪了該車經銷商,一名負責人表示:“我們賣各種各樣的助動車已經好多年了,工商營業執照、地稅證等證照齊全,是合法經營。如果賣出去的助動車有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來找我們,除此之外我們也沒有辦法。”
“明明有些車輛不在上牌目錄、不能在市區行駛,為什么還可以銷售?”對此,鎮海工商部門表示,若車輛經銷商依法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其銷售的商品質量合格,且不在國家禁止銷售的商品范圍之列,即被允許合法經營。
筆者獲悉,由于有些“助動車”在環保等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國內一些城市已出臺相關規定禁止其上路通行。雖然寧波還沒有對此作出明確規定,但其市場份額也漸漸被電動車所取代。
消費者購買要慎重
當前市場上銷售的摩托車大致有三類:一是排量大于50毫升的正規摩托車,二是符合技術指標的輕便摩托車,三是技術不合格、排量過大或設計時速過快的不合格“助動車”。前兩者只要符合交警部門規定均能上牌,但后者卻被禁止上路。一些商家受利益驅動,為促銷有意誤導消費者,稱輕便摩托車類產品無須上牌、無須考駕照;稱不合格的“助動車”為“電動摩托”、“電單車”,使得消費者以為自己開的只是電動車,被交警查處后也特別委屈。
對此有關部門建議消費者盡量到正規商店、購買有品牌的產品;如對產品能否上牌表示懷疑,也可先將車型、品牌等告知有關部門,事先咨詢能否上牌。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