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家住市和平路的市民郭先生來到本報,反映了新電動自行車還在“三包”期內,輪胎出現質量問題后,經銷商不僅不履行承諾,而且還要求自己掏錢更換內胎的煩心事。
據郭先生說,1月27日,他經過仔細挑選,在市西大街的一家名為“柳葉”的電動自行車經銷點,花了1900多元錢,買了一輛“小鳥”牌的電動自行車。當時銷售人員信誓旦旦地承諾,該品牌的電動車是中國名牌產品,質量絕對有保證;就是以后出現任何質量方面的問題,他們講信譽,將及時進行免費維修,并承諾電動車的輪胎半年之內不用充氣。2月15日下午,郭先生下班后準備回家,發現電動自行車的后輪胎癟了,感到十分的奇怪,剛買的新車,怎會漏氣呢?他就在附近充上氣,來到新鄉汽車東站附近該品牌的售后服務點問明情況。在該售后服務點,維修人員說,估計是扎破了輪胎,讓他自己去修,他們不管。郭先生只好在旁邊的一家修車鋪進行修補,修車師傅檢查輪胎,發現根本沒有異物扎穿輪胎的痕跡,就是由于外胎內側的凸凹不平,將內胎多處磨成沙眼而導致漏氣。
記者隨同郭先生來到“小鳥”電動車的經銷點時,一名30歲上下的男子稱,出現漏氣,輪胎確實存在質量問題,但由于郭先生的電動車內胎已經修補過,按照廠家的規定,他們只能免費更換外胎,而內胎須掏錢購買。在“小鳥”電動車的保修條款上記者看到,“內胎在購買半個月內,由于沙眼等內在質量問題而引起漏氣,可以更換,外胎在3個月內發現開裂現象可以更換”。在更換外胎時,記者看到外胎內側有多處開裂,內壁上十分粗糙,將內胎上磨出了20多處沙眼。那名男子看過后確認內胎有問題,但要求郭先生必須拿出15元錢才更換內胎。經過討價還價,郭先生交了10元錢才算完事。
郭先生氣憤地說,“小鳥”電動車經銷點出爾反爾,不講信譽,視消費者的權益為兒戲,實在沒有道理。他將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討回一個公道。(記者張海平)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