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經濟輕便,很受市民歡迎。但目前相當一部分生產企業借助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身份,來生產電動輕型摩托化產品,其車速、重量等性能與電動自行車標準不相符合,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增加了人身安全事故隱患。近日,質監部門對該類產品進行一次檢查,結果令人擔憂。
受燃油價格持續上漲的影響,近年,我國電動自行車產品發展迅速,市場銷售量劇增。國家標準對電動自行車的定義為:以蓄電池作為輔助電源,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的特種自行車,并規定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小時,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了電動自行車屬非機動車輛。而實際狀況是相當一部分生產企業借助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身份,來生產電動輕型摩托化產品,其車速、重量等性能與電動自行車標準不相符合,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不僅侵犯了非機動車行駛者的權利而且加大管理難度,埋下了人身安全事故隱患。市民在購買時一定要理性消費,不要貪圖速度。
記者 希恒 實習生 劉晶 通訊員 李森 曲勝 科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