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海南經濟報》報道《海口電動車啥時上籠頭》后,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5月22日,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有關部門獲悉,目前,《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已經列入海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的立法預研項目。在海南省尚未實施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登記管理制度之前,海南省公安廳將繼續積極會同省質檢、工商、環保等部門,研究和制定有關海南省電動自行車銷售、道路行駛等方面管理規定,并爭取盡快落實。
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有關部門獲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后,省公安廳即起草了《海南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草案)》,并提請省政府法制辦進行審核。為了防止出現執法依據上的真空問題,2004年4月29日,省公安廳向省政府上報了《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問題的請示》,請求省政府批準在地方規章頒布前先以省公安廳名義向下發文,內部先暫時掌握執行。
2007年底,海南省公安廳專門組織有關人員赴北京等地就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工作進行實地考察,學習借鑒外省經驗。2008年2月4日,省公安廳根據我省實際和借鑒外省的管理經驗,又向省政府上報了《關于對電動自行車依法進行登記的請示》,提出了對我省電動自行車依法實行登記管理的必要性。并認為,如對我省電動自行車依法實施登記管理,將有利于維護車輛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上報了《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電動自行車依法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代擬稿)》和《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草案)。隨后,對該《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2008年8月26日,海南省公安廳向省政府辦公廳報送了“商請審核《草案》函”,請求審核并提請省人民政府審議發布。而目前,《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已經列入海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的立法預研項目。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