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泰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正式施行。記者昨日從市交巡警支隊了解到,備受市民關注的電動自行車上牌方案正式敲定,市區電動自行車將組織集中注冊登記。
據悉,此次集中注冊登記范圍為:居住在市區范圍內的居(村)民和暫住人口。
電動自行車上牌條件為: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最高車速不大于20km/h,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kg,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不大于240w,外形尺寸、制動器、燈光等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
申請注冊登記時,須交驗車輛,并提交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簿或暫住證)、車輛購車發票及車輛出廠合格證。2008年5月1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如購車發票、合格證遺失,所有人可憑居住地(暫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辦理。
據了解,此次集中注冊登記時間為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7月31日,收費標準為8元/證。
市交巡警支隊法制科負責人說,此次集中登記將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購買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相關保險。
該負責人提醒,市區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盡快到就近相關地點辦理注冊登記。以前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注冊登記過的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需攜帶原牌照、行駛證到市電動自行車牌證辦理處交驗車輛換領新式牌證,原牌證作廢。
2008年8月1日起,市公安局對未經登記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將依法進行處罰。
海陵區:
泰州市電動自行車牌證辦理處(原機動車檢測站內,揚州路460號)
泰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一大隊(原機動車檢測站內,揚州路460號)
泰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三大隊(人民西路56號)
泰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四大隊(梅蘭東路蓮花三區北大門東側300米)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京泰派出所(嘉誠家具廣場東側200米)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九龍派出所(九龍鎮政府南側)
高港區:
泰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二大隊(高港區港城路1號)
2008年8月1日后統一在泰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泰州市永定西路588號)。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