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電動自行車自11月1日起都要登記上牌,記者近日午從安徽省公安廳獲悉,安徽將統一啟動非機動車登記和核發臨時通行標志工作。據悉,此舉措在電動車管理方面走在了全國前列。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在安徽發展速度非常快,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車的趨勢。據統計,目前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已達150萬輛,僅今年上半年就新增了40余萬輛。為減少交通安全隱患,保障道路暢通有序,打擊盜竊電動自行車犯罪,根據《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對電動車進行上牌管理。
每輛車上牌需交工本費12元
經省財政和物價部門批準,電動車號牌工本費為每輛12元,其中含登記證工本費2元,同時規定,對列入城鄉低保人員,在辦理登記時,憑本人身份證和城鄉低保卡,可免收此費用。車主須持身份證或戶口簿、購買車輛的發票、車輛出廠合格證、申請登記表等證件,到各地規定登記點辦理上牌手續后方可上道路行駛,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另外還規定,駕駛電動車必須年滿16周歲,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搭載人員,成年人可搭載一名不超過12周歲的未成年人,搭載學齡前兒童還應當使用安全座騎。
此次規定,殘疾人機動車輪椅車也要登記上牌,免收工本費。
三類車將掛臨時通行標志上路
特別要說明的是,此次給電動自行車上牌,是給在今年5月1日之前購買,獲得國家電動車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電動車和在今年5月1日之后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生產標準的電動車登記上牌。對于在5月1日之前購買的無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電動車,將對其發放臨時通行標志,有效期不超過3年,市民可登陸省公安廳網站交警總隊主頁(www.ahga.gov.cn)查詢全國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名單。至于怎么知曉5月1日之后購買的電動車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生產標準,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首批合格企業產品名單將在11月1日之前公布出來。
此外,根據規定,在今年5月1日之前購買的燃油助力車和電動摩托車也須掛臨時通行標志。臨時通行標志工本費為每輛車32元。駕駛這三類車應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和機動車交強險標志等相關證件,不得搭載人員。(王麗娜)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